阳逻、仓埠、涨渡湖要征地!新洲这些地方有大发展!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洲区2020年度第45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批复》(武政土批【2020】32号)文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涨渡湖街杨叉河分场,征地总面积8.4009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8.4009公顷(其中耕地7.4375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为:涨渡湖街杨叉河分场。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若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洲区2020年度第45批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批复》(武政土批【2020】32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新洲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新征土公告〔2020〕第34号)附图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0年度第46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0】2093号)文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阳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宋岗村、袁榨村,征地总面积7.8108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6.3841公顷(其中耕地1.8095公顷),建设用地1.4267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阳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宋岗村、袁榨村。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0年度第46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0】2093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新洲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新征土公告〔2020〕第37号)附图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正负800千伏换流站站外水源工程项目(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0】2094号)文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仓埠街甘庙村,征地总面积0.1623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1570公顷(其中耕地0.1492公顷),建设用地0.0053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仓埠街甘庙村。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正负800千伏换流站站外水源工程项目(增减挂钩)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0】2094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新洲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新征土公告〔2020〕第38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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