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法院公告
邓露、钟权:本院受理原告武汉永强化纤有限公司与被告邓露、钟权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13民初164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宋磊:本院受理武汉市硚口区王单秀布匹商行诉宋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04民初6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合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筑邦系统工程(湖北)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合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宜昌虎牙滩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宜昌虎牙滩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交民事上诉状,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4)鄂0505民初105号民事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中筑邦系统工程(湖北)有限公司对上诉人宜昌虎牙滩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陈启云:本院受理原告刘耀兵与被告陈启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张辉: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04民初6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李泽龙: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我的地盘服装店诉被告李泽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04民初8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刘必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区支行与被告刘必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陈庆松、马蓉:本院受理原告港联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庆松、马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104民初6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特此公告。
金仁荣(公民身份号码139):本院受理原告董志锋诉被告金仁荣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9004民初75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董志锋要求你偿还劳务费35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11时00分在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董晴晴:本院受理原告彭东兵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鄂9004民初495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不准予原告彭东兵与被告董晴晴离婚;二、驳回原告彭东兵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彭东兵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张林安、代双平: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聚嘉鑫大纺织品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案号为(2024)鄂9004民初7909号,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凡启灼(359):本院受理原告刘松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2月3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叶正茂: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复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叶正茂金融不良债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2024)鄂0104民初8942号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封亚东: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起源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磊:本院受理平顶山市湛河区九点半便利连锁超市诉王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02民初2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段燕燕、邯郸市光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惠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段燕燕、刘彦兵: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惠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蒋代福:本院受理原告赵猛与被告罗孝军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送达(2024)川1303民初28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罗孝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赵猛支付劳务费1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11月1日起以11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赵猛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超与被告保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中华北大街742号)速裁二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宋宜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何明祥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2308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3日15时00分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仕芬:本院受理的原告潘玉昌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3081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3日16时00分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茂刚、陈光英: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永相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3217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4日10时00分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里县湾滩河镇新佰川贸易有限公司、龙里县湾滩河镇新佰川贸易有限公司湾滩河镇新佰川加油站:本院受理的原告龙里县湾滩河镇人民政府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3290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4日11时00分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永林: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德慧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3294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4日15时00分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谢芹、王光江: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3316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岳开灵: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显礼诉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3319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5日11时00分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李庆艳:本院受理李学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淼:本院受理原告李式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27民初5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赵增荣:本院受理原告西安天裕金钢铁有限公司诉你、陕西商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太华路法庭二楼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益亮:本院受理原告芦艳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陕0102民初7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刘家硕、焦富豪:本院受理原告郭乾坤诉被告刘家硕、焦富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8民初483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万茹娟、万亚茹、万家豪、万世豪、万雄飞、万利娟:本院受理原告宋素君诉被告万茹娟、万亚茹、万家豪、万世豪、万雄飞、万利娟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82民初54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万茹娟、万亚茹、万家豪、万世豪、万雄飞、万利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继承万松义遗产范围内清偿原告宋素君的出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约定月利率2%计付,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止期间的利息按起诉时即2023年11月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宋素君的其她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48.68元由被告万茹娟、万亚茹、万家豪、万世豪、万雄飞、万利娟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庙下人民法庭105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李艺博:本院受理原告民盛友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李艺博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豫0482民初797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105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平旭涛:本院受理原告张俊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下人民法庭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红杰:本院受理原告金艳诉被告王红杰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豫0482民初93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汝州市人民法院庙下人民法庭105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呼二才:本院受理原告和都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下人民法庭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翟月娥: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复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下人民法庭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沈克龙、沈柱、黄士粉:本院受理韩昊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趣贝兹食品有限公司、汪家齐:本院受理孙志安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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