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防剖析典型案例】“12·16”东西湖区辛安渡街工业园厂房(五) 及时控制初期能极大程度降低损失
为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武汉消防通过剖析案例、分析成因、讲解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全面提升个人基本消防安全技能,培养居民消防安全习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本期武汉消防为您讲解“12·16”东西湖区辛安渡街工业园厂房事故。
2020年12月16日凌晨1时45分,东西湖区辛安渡街一工业园区某粘合剂有限公司发生,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119作战指挥中心立即调派走马岭消防救援站3辆消防车、14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凌晨2时43分将火扑灭,无人员。经调查,原因排除电气线路短路引发,但不排除遗留火种引发。
此次发生于2020年12月16日凌晨1时40分许,该厂房值班人员听见车间传来异响,并闻到一阵烟味。查看发现一楼车间东南角存放的聚乙烯塑料包装桶正在燃烧。公司负责人得知消息后立即疏散车间人员,并拨打了119火警电话。
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称在发现火情时,本想组织工人救火,但是由于浓烟太大,并且现场没有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以只能等待救援人员。
此次,消防人员从到达现场到将明火扑灭,仅用了18分钟。若现场附近有消防设施,有人具备灭火扑救技能,便可以将损失降到蕞小。所有的刚开始时都是小火,随着的发展,输出的热量越大,蔓延的速度和范围也越大,所以扑灭初期是蕞容易的。初期的扑救,通常是指发生后,消防队员未能到达火场以前,对刚发生的事故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武汉消防提醒:后的十几分钟是能否将初期扑灭的关键时刻。在扑救初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救人头部”原则;2.“先控制、后消灭”原则;3.“先重点、后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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