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一百七十二)
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武汉梦派对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珞喻路766号光谷世界城F地块2号楼4楼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线 受理人姓名:李诗琦通讯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年7月31日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武汉梦派对音乐文化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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