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租赁部分厂房被查封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超
7月14日,证监会网站公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预先披露。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帝尔激光主营业务为精密激光加工解决方案的设计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高效太阳能PERC激光消融设备、MWT激光打孔设备、全自动高速激光裂片机、高效太阳能激光掺杂设备、激光LID/R设备等。
2014年至2016年,帝尔激光前五名客户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3.52%、70.91%和79%,占比较大,且主要集中在太阳能电池生产行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拉动内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以及国际市场环境的好转,太阳能电池生产行业发展较快。但受太阳能电池技术更新、市场周期波动、国内外光伏行业政策及贸易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太阳能电池生产行业能否持续保持平稳增长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减少设备采购或出现经营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应收账款回收造成不利影响。2014年至2016年,帝尔激光前五大客户如下所示:
2014年至2016年,帝尔激光的赊销余额为490.19万元、1513.14万元、3776.3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5.4%、33.28%、41.94%,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帝尔激光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超过5年,长此以往对公司业绩会有一定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见下表:
如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帝尔激光或将存在货款回收不及时或无法回收的风险。
2014年至2016年,帝尔激光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560.11万元、2966.28万元及5936.84万元,占同期总资产比例为36.40%、33.43%及36.17%,公司期末存货余额相对较高,且逐年增加。公司存货构成情况见下表:
倘若未来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帝尔激光不能及时进行生产计划调整、对库存进行合理控制,则可能产生存货滞压或客户延迟验收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16)鄂民初4623-1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诉迪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案外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以其所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湖字第20100634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武新国用(2007)第146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并冻结被申请人迪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产。
帝尔激光目前向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租用的部分厂房属于上述查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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