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8〕1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大力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向落地延伸,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实现到2018年底全市往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2/3以上、当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1/3以上的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动态更新项目库。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招商局及时将招商引资项目入库建档,按区域、按行业、按投资额分类进行储备,每月更新,动态管理。
(二)编制目标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招商引资项目的成熟度和重要性进行排序,组织各区(含开发区,下同)、各部门编制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目标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并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市直部门与区同责同考。
(一)编制“四张表”。各区、各部门对照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目标计划,编制招商引资续建项目计划表、招商引资新开工(开业)项目计划表、招商引资前期项目计划表、招商引资策划项目计划表(以下称“四张表”)。
(二)明确“三节点”。各区、各部门认真对照“四张表”,明确每个项目开工(开业)时间节点、竣工时间节点以及前期工作关键时间节点(以下称“三节点”)。
(三)落实“三责任”。各区将“四张表”和“三节点”的每个环节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时序进度挂图作战。
(一)集中开工。自2018年3月开始,每月7日为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日”,每月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
(二)制订方案。各区、各部门在上月28日前将下月集中开工活动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综合。由市发展改革委确定全市每月集中开工活动主会场和活动主题。
(三)公布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每月拟订集中开工活动新闻通稿及落地项目清单,并通过市主要媒体予以发布。
(一)周通报。市发展改革委每周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各区、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情况及完成投资情况、已落地项目完成投资情况、前期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各区、各部门相关工作督办落实情况。
(二)月调度。每月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调度会,统筹调度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对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进行红黄牌预警。
(三)季讲评。每季度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讲评会,安排季度排名靠前的责任单位交流经验,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作表态性发言,并通过解剖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查找滞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一)责任对象。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责任书。
(二)责任内容。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四张表”的内容,逐项落实各项工作,确保项目落地。
(一)开辟“绿色通道”。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负责全面启动“先建后验”试点;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各类产业园区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按照“三办”要求,前移窗口、提前介入、容缺审批。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区、各部门按照保当年、保重点、保开工的原则,编制并及时上报招商引资项目要素需求计划表,坚持一事一议、急事先办、特事特办,确保土地指标、环境容量以及水电气、资金、人力、技术等要素优先保障已落地招商引资项目。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瑞峰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祥旺、徐洪兰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及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旅游委、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民防办、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完善分级分类项目落地机制,健全跟踪督查公示机制,强化考评问责,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目标任务。
国知发办字〔2020〕11号《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美国Celgene Corporation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44号
国标委发〔2020〕6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修订)的通知》
建办城函〔2020〕1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建城函〔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改基础〔2020〕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批复》
办水文函〔2020〕16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0〕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0〕5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2月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厦税公告2020年第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年第4号
教政法〔2016〕12号《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语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的决定
郑环文〔2020〕1号《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光政〔2019〕64号《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豫水政〔2020〕4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版权声明:本文由武汉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