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入选!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公示
商务部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对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进行公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入选。
公示称,根据《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考核评价制度(试行)》和《商务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06号)要求,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认定工作。经地方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基础评价、专家评审和有关部门复核等程序,初步认定北京市东城区等16个行政区(功能区)为第二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2018年6月,商务部会同中宣部等部门启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头部批认定了13个地区(园区)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分别是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无锡市、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四川省自贡市、云南省昆明市、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整合:长江日报记者贺方程 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央广网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版权声明:本文由武汉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