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与啤砖路交汇处(啤砖路51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十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由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东西湖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区土地中心)承办。现依法公告如下:
DP(2016)001号地块,位于东吴大道以南、物流大道以北。宗地面积为24300.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02号地块,位于惠安大道以北、胡家三路以东。宗地面积为14763.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03号地块,位于慈惠街惠安大道南、新城十三路东。宗地面积为18708.26平方米,其中绿化控制用地为1632.03;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04号地块,位于国西一路以东、南四支沟以南。宗地面积为16748.3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20%,并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05号地块,位于东山办事处工业区107国道以东、陈东公路以南。宗地面积为20000.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06号地块,位于东山办事处工业区107国道以东、陈东公路以南。宗地面积为37566.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07号地块,位于走马岭街飘香路以北、食品一路以西。宗地面积为33734.8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08号地块,位于惠安大道以南、高桥南五路以西。宗地面积为25340.3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机械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要求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09号地块,位于月牙路以南、食品一路以西。宗地面积为113693.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饮料制造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10号地块,位于华祥路以南、东吴大道以东。宗地面积为65344.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20%;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DP(2016)011号地块,位于惠安大道以南、胡家三路以西。宗地面积为24815.5平方米,其中绿化控制用地面积为2188.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2-2.5;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须先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拟建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手续,再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和竞买保证金,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三、竞买保证金数额、增价幅度、估价报告备案号、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索购挂牌出让文件时间、提交竞买申请文件时间、提交竞买保证金时间、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时间及挂牌期限(见附表)
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方法提交报价,可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增价幅度整数倍多次报价,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报价蕞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经确定成为竞得人。
挂牌出让地点在区土地中心(东西湖区三店中路任家店44号二楼原三店农场场部)。
投资强度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25万元/亩 不低于25万元/亩 不低于25万元/亩 不低于20万元/亩 不低于25万元/亩 不低于25万元/亩
投资强度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不低于300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不低于25万元/亩 不低于25万元/亩 不低于25万元/亩 不低于25万元/亩 不低于25万元/亩
注:挂牌期限内接受申请和报价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接受挂牌申请和报价。挂牌期间工作日接受挂牌报价时间: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4:30至16:30。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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