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同兴村黄金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层工业房地产以及相对应的土地一处(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将于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网址:
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同兴村黄金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层工业房地产以及相对应的土地一处。《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夏字第20130059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夏国用(2010)第530号。工业厂房建筑面积11838.00㎡,土地使用权面积31382.07㎡,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0年2月7日。
评估价:人民币30163200元(评估报告详见附件),起拍价:30163200元,保证金:4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江夏支行营业室,账号:84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情况介绍摘录: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号为武华评司鉴(2016)字第0829018号估价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阮法官)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北华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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