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湖口村佳源花都A2栋4单元5层01室房屋(变卖)的公告
关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湖口村
佳源花都A2栋4单元5层01室房屋的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户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湖口村佳源花都A2栋4单元5层01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16)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22034号,建筑面积:91.62平方米。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网络询价:1985085元;变卖预缴款:1265492元;变卖价:1265492元;保证金:189824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前需仔细阅读“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国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顺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该房屋有租赁,租赁到2022年10月底到期,可配合腾退。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六、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7日(2022年9月24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有关房地产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青三干道支行,账号:1074)。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2)鄂0107执1200号。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武汉国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1002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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