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藏龙岛、庙山产业园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主、次干道《武汉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两年度(2019年、2020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二年的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内已完工或正在履行的类似工作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的服务合同和用户反馈意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现场提供账号密码备查);(5)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已完工或正在履行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盖用户单位公章的反馈意见表);(6)投标人拟派服务本项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至少10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及环卫作业车辆需求的承诺;(提供至少10人有效劳动合同、人员名单、身份证、联系方式、驾驶证、行驶证及近一年缴纳社保证明,现场提供账号密码备查);(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8)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未因投标人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交通事件、人员事故的书面承诺书;(9)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2、地点: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水务总公司15楼)
审核通过后领取注: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本公告中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清晰可见、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不接受补遗文件。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核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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