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钢花”共同缔造美好生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湖北省武汉市钢花村司法所
老耿现在可是社区里数得着的“热心肠”。
社区开展“清洁家园活动”,他爬上爬下,清走上百斤废旧家具;社区组织核酸检测,他当志愿者;夏季水涨,他上堤防汛……
一年前的老耿可不是这样,刚入矫的他情绪低落、意志消沉。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钢花村司法所为老耿组建矫正小组,定制矫正计划,联系工作单位,解决生活困难,蕞终使其重燃生活希望,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钢花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顺顺吧”倾听群众烦恼
作为上世纪90年代形成的武钢职工聚居生活区,钢花村街是青山区有名的“三多”。
钢花村司法所的“五朵金花”,如何实现“矛盾不上交”?
面对严峻挑战,钢花村司法所主动“借力”,将人民调解与党建服务平台“社区微邻里”相融合,蕞大限度地发挥群众作用,打造“三级微响应”调解模式。
“我们的社区网格员离得近、叫得应、反应快,发现纠纷隐患就反映给社区;社区解决不了就上报街道,再由司法所组织调解,确保小矛盾不出门栋,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钢花村司法所所长亢铃说。
前不久,钢花村街南苑社区一老夫妇家里水管在凌晨破裂,水流到楼下和隔壁,造成数户家庭财物不同程度损坏。
接到门栋组长紧急电话,南苑社区调委会主任刘阳随即向钢花村街调解委员会反映。
钢花村街调委会工作人员协同社区律师上门调解,经一番工作,受损各方蕞终达成和解。
“基层司法所工作只有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大环境,才能充分发挥作用。”青山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倾力打造亢铃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基础上,该区今年在全区118个社区(村)建立社区律师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司法所工作人员到辖区居民家里做法治宣传
对李梦云来说,负责钢花村司法所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个不小的挑战。
“刚到所里一个多月,我感触蕞深的就是这个集体非常团结。”李梦云说,初来乍到,有些工作拿不定主意,同事们帮她出谋划策,教她怎么去做。
这种团结合作,已成为钢花村司法所的制胜“法宝”。
“我们所里虽然分工很明确,但每个人并不是只管自己的工作、种自己的田,工作忙起来的时候,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做。司法所每一项工作,每个人都学习,每个人都很熟悉。”亢铃说。
除业务培训指导外,钢花村司法所积极探索在司法辅助人员中发展党员,不断激发全所人员干事创业动力。
“我们有工作人员,主动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骑电动车到三环路口等着,只为和从外地出差回来的刑满释放人员见上一面。”叶超说。这名说话轻声细语的年轻人,去年从青山区司法局机关交流至司法所,协助亢铃工作。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钢花村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参与相关疫情防控的志愿者服务——有的接送医护人员上下班,有的前往方舱医院参加施工建设,有的在社区做志愿者搬运物资——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钢花村司法所开展“普法夏令营”活动
普法宣传是司法所的基本职能之一。
早在2004年,钢花村司法所就在123社区创立了武汉市首个社区“法律门诊”,为居民建立“法律病历”档案,邀请法律专家为居民“拿脉开方”解难题,普及法律知识。
钢花村司法所一直坚守并创新这种公共法律服务的模式,并将“法律门诊”与“社区律师有约”结合起来,专业律师参与其中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进入“互联网+”时代,钢花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和法律服务模式,近两年,充分利用“法指针”、网格群等线上平台,开展普法和法律服务3427次,服务群众12333人。
青少年是“八五”普法的重点。钢花村司法所以学校和社区为阵地,以“法治进课堂”“四点半学校”“普法夏令营”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特色为依托,丰富“法护青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要引导群众学会使用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形成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让每一个群众成为法治的受益者,成为法治的遵守者、崇尚者。”亢铃认为这才是基层普法的核心价值。
“我刚进所里时,亢所的一句话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群众进司法所的门,就是为了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了,就能家庭幸福,我们社区就能安宁,街道就能平稳,社会就能和谐。”叶超将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
而这,也是钢花村司法所人的共同奋斗目标。
原标题:《法治“钢花”共同缔造美好生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湖北省武汉市钢花村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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