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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关于汉川市马口镇工业园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厂房(变卖)的公告

  月1日10时至2018年4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网址:)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汉川市马口镇工业园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厂房,①证号为:川国用2010第11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地号为1004101013-2,使用权面积10563.8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7年5月30日),评估价为176.28万元;②证号为:川国用2010第113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地号为1004101013-3,使用权面积7156.3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7年5月30日),评估价为119.42万元;③房屋所有权证:汉川市房权证马口字第201000335号,建筑面积6761.55平方米,评估价为558.47万元;④房屋所有权证:汉川市房权证马口字第201000388号,建筑面积3220.12平方米,评估价为251.81万元。。

  评估总价值:评估总价(土地及土地上房产):人民币1105.98万元(评估报告详见附件),土地及土地上房产变卖的起拍价为7078240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月16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蕞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租赁情况不详,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一律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武汉市大东门支行,账号:48)。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北兴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编号为(鄂)兴房[2017](估)字第0717号、071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及(鄂)兴房[2017](估)字第031号、032号土地估价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杨律师)(刘法官)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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