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准地价公布:巴州区I级住宅用地3584元平米
近日,巴中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技术检查,并获市人民政府批复。
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蕞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本轮地价更新工作从编制调查方案、设计调查表格、编绘工作底图着手,在收集上一轮基准地价成果、开展外业调查等工作基础上,确定了影响基准地价的商服、交通、基础设施、环境、人口、产业等6大因素、18个因子规模和分布情况,经评估、测算和修正形成巴州区城区、恩阳区城区和经开区城区地价更新成果。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3.0、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3.0、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商服、住宅、工业用地无他项权利限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他项权利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约定。
2.土地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3.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容积率:商服用地1.2;住宅用地2.5;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5.土地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无他项权利限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他项权利状况设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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