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延伸司法救助 二十多岁的她终于有了身份证
正义网武汉12月21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李雪 张雯琇)“非常感谢检察院的帮助,我想当面感谢检察官,谢谢她们帮我女儿解决户籍问题。”近日,一起交通肇事司法救助案的申请人蒋女士来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表达谢意。
今年3月中旬,蒋女士的丈夫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肇事人张某驾驶的两轮车撞伤,经抢救无效。7月1日,公安机关将这起交通肇事案移送东湖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张某经济能力有限但有积极赔偿的意愿,已与蒋女士达成总计31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谅解。前期张某已支付3.3万元,约定剩余赔偿款分6年赔付,每月不低于2000元。
但54岁的蒋女士因身体原因生活不能自理,无工作能力;其女儿因父母没有结婚证,没能办理身份证,待业家中。事故后,母女二人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家里无安全住房,加之抢救、丧葬的巨额费用,让本就清贫的生活愈发困难。
9月2日,蒋女士和女儿来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递交司法救助申请材料。“检察官,请你们帮帮我,孩子爸走了,闺女又没有身份证,想要工作赚钱养家处处受阻,赔偿协议支付周期又长,眼下生活实在困难。”
该院检察长刘桃荣听取案件汇报后,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救助申请人除了家庭经济困难,更紧迫的是其女儿无户籍,生活、上学、工作等生存发展权受到严重影响,建议启动‘1+N’多维立体司法救助模式。”刘桃荣全面审查案件后提出救助意见。
9月9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决定对申请人给予1.6万元司法救助金。会后,该院根据蒋女士原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分离情况,认真研究有关户籍办理的法律法规,向蒋女士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积极协调成功,为蒋女士的女儿办理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同时又与蒋女士居住地村委会取得联系,为其办理了低保。
再次见到蒋女士母女二人,听闻24岁的女儿已经找到工作,即将上岗。刘桃荣很是欣慰地勉励道:“以后步入社会,要努力生活,依靠自己的双手照顾好自己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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