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船地块出让后将打造武昌版“武汉天地”——武汉前湾项目!
湖北省模范监狱旧址位于武昌文昌门,今武昌造船厂宿舍区内。张之洞督鄂时,针对湖北监狱存在的诸多弊端,决定采纳了“日本式”新式监狱模式,对监狱实施改良。湖北省模仿监狱于1905年10月动工,1907年5月竣工,同月正式开办,监舍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管理制度更人性化、开设习艺所和教诲课,注重教育人改造人的思想教化作用。湖北省模范监狱是创办蕞早的现代化监狱,不仅规模大,设施完备、还引进先进的狱制管理制度,是近代新式监狱的典范。
1958年,为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湖北头部监狱从武昌文昌门正街迁到武昌民主路(省公安厅七处)办公,湖北省模范监狱全部房产和部分设备,无条件移交给武昌造船厂,后改成该厂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20世纪80年代,因建设规划需要,拆除了部分监舍,2007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对其中5栋保存较好的建筑进行登记,并列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收回武船张之洞路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土地。目前,武船厂区地块已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并挂牌出让,省模范监狱旧址所在地武船生活区产权已移交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被纳入武船扩大片项目的征收拆迁范围,现由武昌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负责征收拆迁。提案中提到的周边其他风格类似的建筑未同步纳入保护名录进行保护,通过走访调查,查阅相关历史文献资料,了解到有种说法是在头部个五年计划期间,武昌造船厂作为苏联援助新中国建设的工业项目之一,当时为修建造船厂,拆除了大部分监舍,周边建筑为苏联援建武昌造船厂时所修建的职工宿舍,并非张之洞时期建造的监狱,只是保持了统一的建筑风格。
武昌湾项目也已规划,位于鹦鹉洲大桥下。
我区已做如下工作:一是根据资料、档案和照片,进行初步认定和比对。根据相关材料,除“三普”外部分建筑疑似原建筑留存。二是要求武昌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在拆迁征收过程中加强省模范监狱旧址的保护,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将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图保留省模范监狱旧址的5栋文物建筑,具体的原址保护方案待地块出让后由建设单位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执行。三是召开武昌区文物局和古城中心及开发商武汉城建瑞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协调会提出三个要求:1.不得改变该地块文保单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保护。2.公司应向市考古所申请对该地块进行前期考古。3.对模范监狱的五栋以外的几栋建筑,虽暂未核定不可移动文物,但是建议保留并纳入设计规划。
后期我区将主动联系拆迁单位、产权单位和开发单位开展保护工作。因当初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认定资料缺乏,认定时的专家意见和依据已无从查找。为廓清历史真相,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首先对湖北省模范监狱建筑群进行认定。因专业技术力量有限,武昌区文物局将该问题上报市文旅局,希望市局组织专业认定,通过文史、考古、民俗等专家实地走访、勘察、研讨,查明每一栋房屋的“历史”,在科学研究认定的基础上确定湖北省模范监狱建筑群,才能有依据的进行保护。
该地块将建成文物与自然和人居生活和谐发展的典范。对文物建筑认定后,在征得产权单位意见的前提下,根据省模范监狱旧址的历史文化价值,将会积极申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武船厂区出让后,根据规划,将利用该地区的滨江区位优势、鄂总督府的历史文化优势打造武昌版“武汉天地”——武汉前湾项目,实现滨水区土地价值、激发古城活力、提升生活品质,展现长江主轴文化魅力。湖北省模范监狱旧址作为武船扩大片征收后,保留的文物建筑遗存,可与武汉前湾同步规划打造,其历史内涵、建筑特色将为武汉前湾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作为区域性的滨水文旅目的地,吸引更多游客的打卡参观,提升武昌古城的城市内涵和魅力。
湖北省模范监狱建筑群的保护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下一步,我区将会积极寻求市文旅局的支持,推进湖北省模范监狱旧址的文物认定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文物价值,申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要求并监督征收拆迁单位做好对拆迁阶段文物建筑的保护,与产权单位积极对接,研究湖北省模范监狱旧址的保护利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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